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仪街东首中科创新园7-10楼 邮编:276000电话:人才加盟引进0539-8717607 产业合作发展0539-8717337 人才教育培训0539-8717207
2021年11月份,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临沂市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解决农业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创新力量碎片化问题,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深度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提高科技自主创新和服务产业能力,经市农业农村局同意,组建临沂市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
共同体由临沂市农业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发起,联合地方院校、农技推广部门、育种公司、农业龙头企业等共同成立,遵循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律,解决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以产业技术服务为主线,秉持“自愿参与、资源共享、协同合作、自主发展”原则的非法人协作组织。
共同体是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的重要力量,其宗旨是有效整合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和龙头企业创新资源,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转化应用、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构建临沂市农业科技服务创新体系,整体提升临沂农业科技服务创新能力、效率和应用水平。
共同体以实现临沂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协同创新为手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科技推广服务,示范推广成熟成果技术,创新成果推广服务模式,助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为我市粮食安全、农业产业振兴提供技术支撑。
2.服务成员单位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协同创新,解决农业产业创新发展瓶颈问题,联合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
3.开展学术研讨、专题培训等,为共同体成员提供服务,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金融的发展是影响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金融机构和乡村政府部门要深刻地意识到金融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优势作用,并不断地改善金融服务制度,优化金融服务模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支持,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培训专题 | 培训课程(参考) |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专题培训班 | 当前宏观经济重大阶段性变化与银行应对政策 |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 |
科技、金融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 | |
“农业大数据+金融科技”创新金融产品 | |
农村供给侧结构背景下的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探讨 | |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普惠金融服务创新 | |
电子银行业务和金融科技发展 | |
现场教学: 嘉兴南湖红色教育基地 现场教学:玉皇山南基金小镇 |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以下简称浙大山东农研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浙大山东农研院院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两院融合课题和开放课题两大类。
1.两院融合课题。重点支持临沂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围绕设计育种、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等新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培育成果亮点,围绕农业产业技术短板集成综合性绿色高效技术方案、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及成果转化应用样板。优先支持在浙大山东农研院与企事业单位共建的产业研究院实施项目。
2.开放课题。重点支持临沂市现代农业及乡村振兴中的技术瓶颈和技术难题的研发,聚焦某个单项技术或节点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知识产权,并进行应用示范。
二、申报要求
两院融合课题,由浙大山东农研院和临沂市农业科学院按双首席模式定向申报,每个项目支持资金10-30万元,实施时间为1-2年。
开放课题,面向社会申报,凡在临沂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或共建研发平台的科技合作企业均可申报,申报单位有固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技术力量、必要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支撑条件。每个项目支持资金5-20万元,实施时间为2年左右。
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发展计划或社科发展规划项目,并作为佐证材料。去年已获得浙大山东农研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立项、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课题选择填写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两院融合课题)申报书(附件1)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开放课题)申报书(附件2),于2021年9月30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浙大山东农研院。
2.浙大山东农研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包括申报主体资格、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
3.浙大山东农研院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出项目立项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经院务会研究通过后发放立项通知书。
四、其他
项目立项并签订计划任务书后,项目资金50%拨付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中期考核通过后,剩余50%到浙大山东农研院报账。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著作、专利、应用证明、成果评价等。发表成果必须标注浙大山东农研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支持,并作为完成单位之一。
项目结题由浙大山东农研院组织。
联系人:袁鑫 孙杰
电话:0539-8717337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仪街东首中科创新大厦721
附件:附件1.浙大山东农研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两院融合课题)申报书
附件2.浙大山东农研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项目(开放课题)申报书
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
2021年9月7日